欧式古典家具是近年来引入国内的一种具有独特浪漫略带生活品味的风格家具,尤其是喜欢时尚和浪漫色彩的年轻人士对欧式古典家具越来越喜欢。
欧式古典风格家具是以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风格的家具为主要代表,延续了17世纪至19世纪皇室贵族家具的特点,讲究手工精细的裁切雕刻,轮廓和转折部分由对称而富有节奏感的曲线或曲面构成,并装饰镀金铜饰,结构简练,线条流畅,色彩富丽,艺术感强,给人的整体感觉是华贵优雅,十分庄重。欧式古典风格中不同时期的代表风格有:
1.古罗马家具
古罗马家具,源自11—13世纪,通常采用名贵的木材以及金属做贴面和镶嵌装饰。除木家具外,铜质和大理石家具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一时期的家具灵感来自于教堂圆形拱顶,以柱式结构为主,其中以克林斯柱式、爱奥尼亚柱式和组合式柱式三种在家具及家具展厅装饰中的运用最为普遍。在雕刻上多数雕刻着狮首、和人像,装饰图案多为叶形纹样。
2.哥特式家具
哥特式家具,源自14世纪。哥特式时期,民用家具几乎没有什么小部件,做工简单而粗糙,结实、体积大、朴实无华便是这类家具的特点。家具的外观是直线型,以垂直为主。叶子是古哥特式家具雕刻中最受欢迎的图案。古哥特式家具的风格主要受其建筑风格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式哥特式家具以精雕细琢与华丽的镂花构成,盛行于法国,以尖顶、拱卷和垂直线为主,高耸、轻盈、富丽而精致。
3.文艺复兴时期家具
文艺复兴时期家具,源自15-16世纪。这一时期的家具清一色地成了仿古艺术的产品,而且绝对是温室里的花朵。但这个时期的绘画艺术对家具的影响巨大,家具制造工匠们开始讲究木材饰面材料的花纹和颜色,开始用天然有色木材来拼接精美的画面。人们这样评价文艺复兴时期的家具作品:平衡、含蓄、节制,且富于理性和逻辑性。重要的是,这一时期的家具没有形成自己传世的风格,这样就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被淹没。
4.巴洛克风格家具
巴洛克风格家具,源自公元17-18世纪。经历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17世纪的意大利建筑处于复杂的矛盾之中,一批中小型教堂、城市广场和花园别墅设计追求新奇复杂的造型,以曲线、弧面为特点,如华丽的破山墙、涡卷饰、人像柱、深深的石膏线,还有扭曲的旋制件、翻转的雕塑,突出喷泉、水池等动感因素,打破了古典建筑与文艺复兴建筑的“常规”,被称之为“巴洛克”式的建筑装饰风格。“巴洛克”原是葡萄牙语“Baroque”,意为珠宝商人用来描述珍珠表面光滑、圆润、凹凸不平、扭曲的特征。追求动感,夸张尺度,形成了一种极富强烈、奇特的男性化装饰风格。而与随后的“洛可可”的女性化的细腻娇艳风格相对应。
5.洛可可风格家具
洛可可风格家具,源自18世纪。洛可可风格家具于18世纪30年代逐渐代替了巴洛克风格。由于这种新兴风格成长在法王“路易十五”统治的时代,故又可称为“路易十五风格”。洛可可(Rococo)是法文“岩石”(Rocaille)和“蚌壳”(Coquille)的复合文字,意思是表达这种风格多以岩石和蚌壳装饰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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