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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设计理念:零售店面和店内照明亮度的均衡分配应是:以全体照明的店内平均照度为1,店面橱窗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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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零售店面和店内照明亮度的均衡分配应是:以全体照明的店内平均照度为1,店面橱窗为2—4倍,店内正面深处部分为2—3倍,药品陈列面为1.5—2倍,另外,需要加倍亮度的地方,只要加上局部照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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